马英九特别费二审无罪

http://www.huanqiu.com    来源:环球网    进入论坛    2007-12-28 13:16

 

  环球时报•环球网消息:台湾“高等法院”于今天上午10时对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进行二审判决,宣判马英九无罪。法官维持一审宣判理由,认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,而且马英九是按照惯例来支领,没有主观犯意,因此判决马英九无罪。聚集在法院外的马英九支持者,响起热烈掌声。如果没有其他特别意外,马英九2008的参选资格将不会受到影响。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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