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关系专家:东亚合作,欲速则不达
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所研究员 刘军红
http://www.huanqiu.com 来源:环球时报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-02-26 08:32
过于注重形式、注重谈判主导态势的竞争使东亚合作迷失了方向
自1997年底,中日韩领导人同时应邀列席“东盟首脑会议”,构建了“东盟+中日韩”(即10+3)地区合作框架,迄今,已走过了10年的路程。回顾这10年的谈判过程,毋庸讳言,各国过于注重形式、注重谈判主导态势的竞争,已经将地区合作的初衷淹没了,这导致各方在形式竞争中,找不到合作方向,犹如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。
在这10年中,10+3可以说掀起了地区合作的一股新潮流。“地区合作模式”推陈出新,甚至参与地区合作的各方,都将能否率先提出新构想、新方案或新模式,看成了主导地区合作,乃至地区秩序的手段。
地区合作的过程,至少在形式上,是一个国际谈判的过程。从国际谈判理论上看,能否掌握率先提案权,即能否以自己的方案为蓝本引导谈判,是决定谈判主导权,或掌握谈判主导态势的关键。于是,在东亚地区合作谈判中,也出现了一种提议对抗另一种提议的现象。比如,在合作范围上,形成了“10+3”、“10+6”两种空间论;在合作内涵上,则表现为“自由贸易协定”(FTA)与“经济伙伴关系协定”(EPA)等不同表现形式。在某种程度上,东亚地区合作已经逐渐表现为争先提出新合作方案的竞争。
事实上,东亚地区合作的很多条件并没有成熟。欧美的区域化倾向,使世界经济呈现出欧美两大经济体共主的格局。在这样的格局中,作为世界经济最活跃的地带———东亚,被排除在外。面对全球竞争,东亚整体面临不公平待遇,竞争实力相对弱化。由此,东亚只能通过加速一体化减轻全球竞争成本,这就是东亚合作的基本出发点。而1997年东亚各方能坐在一起,冷静地商讨地区合作事宜,根本动力在于东亚共同经历了那场金融危机。必须正视的是,东亚内部存在的政治、历史、宗教、文化乃至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差异,并没有因地区合作浪潮的到来而得到根本消除。
地区合作不应成为个别国家谋求利益的工具
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,使各国追求的地缘范围、规则的程度与内涵存在巨大差别。而这种合作进程中的差别,以及不同主张,正在演变为地区合作的新障碍。
比如,作为地区最强大的经济大国,日本追求的是在全球竞争中,与欧美平起平坐的地位,自然免不了要提出一系列的高指标。而这些高指标对于尚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的中国、东盟而言,难免具有曲高和寡的不现实性。而另一方面,日本又利用自明治维新以来的制度、法律以及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验,乃至常年与美国搞经济谈判所积累的丰富的国际经验,不断提出新主张。每一项主张和设想,事实上都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涵,足够缺乏国际经济交易、谈判经验的落后国家和地区认真学习一阵子。而现实是,日本方案的提出又总是令人目不暇接,几乎没有学习、消化的时间,更让发展中国家不知为何所用。
尤其不能忽视的是,日本为了确保自身利益最大化,以及为了巧妙处理与美国的关系,避免引起美国的警觉,往往对其方案进行精细的“包装和修饰”,伪装真实意图。比如,日本在东亚地区合作过程中,从未主张搞简单的自由贸易协定(FTA),而是创造性地提出了“经济伙伴关系协定”(EPA)。这是因为,根据关贸总协定和WTO的相关条款,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谈判FTA时,发达国家必须将全部贸易领域纳入谈判框架,至少要对90%以上的贸易废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。在东亚地区,发达国家只有日本和韩国两家,大部分为发展中国家。简单谈FTA显然不符合日本的利益。另一方面,日本主张的EPA不仅可以对日本不具竞争力的部门实行保护,而且可将日本具有优势的投资、知识产权、服务贸易乃至金融交易规则等一并纳入谈判,特别是可以直接发挥日本百年积累的政策、法律制度的制定优势,实现地区制度的“日本化”。
如果从地缘层次上看,日本自2005年又提出了更广泛的地区合作空间论,也就是将“10+3”扩展为“10+6”,即由“东亚地缘”扩展到“泛东亚”,乃至“泛亚洲地缘”。这种主张与日本的现实需求密切相关。且不说日本觊觎澳大利亚的资源、印度的潜在市场,仅从广大的海洋地缘政治圈上,即可发现日本的新提案有着明确的构建与美欧比肩的“地缘安全网络”的用意。如果将这些构想与日本提出的“亚洲货币基金”复活论、东亚版经合组织(OECD)等挑战战后国际体制的相关构想联系起来,再与日本积极“争常”的战略构思联系起来,不难发现,日本的战略胃口其实已经不在东亚。
发展中国家应正确判断自己的发展阶段。说出“不能”,也是一种勇气
面对日本如此庞大的地区合作战略,中国、东盟等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何适从,已经成为一个关乎东亚地区共同利益的大问题。在此,中国、东盟,以及韩国,甚至是印度等南亚后发国家,需要正确判断自己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,坚持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原则,积极促进地区合作回归本原,回归减轻地区发展成本,共同防范发展风险,协同处理潜在的经济危机,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上来。这才是地区经济合作的初衷,也是地区共同利益的根本所在。
由此,也要求东亚各国,在地区合作的进程中,树立“有所为,有所不为,乃至有所不能为”的政策思想,在关键问题上,敢于承认“无能为力”。有时,说出“不能”,也是一种勇气。“有为”与“无为”之间,往往存在辩证法。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时,美国凭借雄厚的财力,在国内搞油价管制,用财政资金平抑国际油价对国内的影响。而当时,日本政府承认自己对高油价无能为力,任凭国内油价随行就市。结果,日本企业被迫展开大规模的技术创新,实现了产品的“短小轻薄化”,日本经济的单位能耗大大降低。如今,“日本车省油”,“美国车费油”似乎成了全球的共识。对于东亚的发展中国家而言,学习当初的日本,大胆说出“不能”,或许更有利于维护地区的共同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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