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咨询师:垃圾分类 警察管出来
http://www.huanqiu.com 来源:环球时报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-03-24 09:06
相信很多人见过这样的场景:每天一大早,不少上班的居民经过垃圾桶时都要进行一番“灌篮”表演:在离垃圾桶三五米之处,大伙便纷纷瞄准,将装满生活垃圾的塑料袋往垃圾桶里发射。偶有一发中的者,便神情欣悦,但更多的人投篮不中,看着垃圾袋掉落在地上也丝毫没有反应,就此匆匆离去。“灌篮”表演的结果是垃圾桶本身还大腹能容,周围的地面却早早地堆满了垃圾。可以想象,连将垃圾丢入垃圾桶这样举手之劳的小事,国人都很难做到,那么麻烦得多的垃圾分类投放又怎么能推行下去呢?于是,很多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回收桶就成了“摆设”。
其实这样的问题不止出在中国,即使是在德国这样一个文明素质很高的国家,也有少数居民嫌麻烦而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,令德国环保当局大为头疼。
为了彻底落实垃圾分类规定,德国东部罗斯托克市市长派出市府人员,定期检查分类回收桶。若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出现,就贴上红色封条禁止收取这里的垃圾,封条上还会注明不符合规定的事项,给使用者一个重新分类的机会。但若在5个工作日内分类情况还没有改善,垃圾主人就会收到第二张红色封条,然后市府会派人收走垃圾,不过,主人要缴纳一笔高额罚款。之后,德国其他地区纷纷效法:下巴伐利亚地区政府派出专门检查垃圾桶的“探员”,法兰克福附近的哈瑙也出动了“垃圾警察”。一批戴着橡胶手套的“垃圾警察”以打击“垃圾不分类”为目标,用抽查方式检查居民垃圾桶,并对不守规矩的人开罚款单。可见,德国的垃圾分类不是完全依靠国民素质“养”出来的,更是靠细致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执行“管”出来的。
进一步讲,连文明素质很高的德国都要设立“垃圾警察”来监督少数不自觉的居民进行垃圾分类,我们是否也应该更细致一些,也设立一批管垃圾分放的“警察”呢?在德国,人家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,那我们是否应该考虑采取更为严格的“全查”的方式呢?
在今天的中国,一方面,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任务迫在眉睫;另一方面,国人的文明素质不可能在一夜间迅速提高。这就要求,我们的各项规定制定得更细致一些,执行起来更严格一些。德国“垃圾警察”管出来的垃圾分类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样本。▲(作者刘云是管理咨询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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