泄露奥运机密“罪”不至判刑
http://www.huanqiu.com 来源: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-03-17 11:34
奥运开闭幕式本质上就是一场演出,不能因为它被赋予了特别的期望就给予它特别的身份,这有违法律的平等性原则。即使泄露了与之有关的信息,如何去衡量其所造成的损失呢,无法量化这些“无形的损失”,又如何能轻易地就定罪呢?泄露与奥运相关的信息,到底是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的问题还值得商榷,在有关方面没有明确将奥运开闭幕式信息列为国家机密的情况下,就不能轻易地以法律的尺度来衡量泄密的行为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