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环球网科技 记者王楠】近日,反腐良心大剧《人民的名义》热播,并且自开播以来凭借着超强口碑收视率一路飙升。但昨晚,片方的一纸声明更是让这部“现象级”剧制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。据悉,播出刚刚过半的《人民的名义》也遭遇了网络盗播,网上流传出55集全套视频,屏幕上有“送审样片”字样,并有播放时间轴。不少人在朋友圈传播链接,甚至还有人以此牟利,在社交平台标价出售,目前片方已向公安部门报案。

昨日湖南卫视向媒体发布“打击网络侵权盗播的媒体联合声明”,声明中称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,呼吁网络平台和公众共同抵制盗版。同时,该剧编剧周梅森对此行为也非常愤怒,“我们的《人民的名义》送审样片被恶意泄露,现在网络上到处都是这部剧的资源。恶意营销到了违法乱纪的程度,这的确让我非常愤怒,希望有关单位能够及时跟进追查。”
《人民的名义》凭借其话题敏感的大尺度,直揭官场潜规则等,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。目前豆瓣评分8.8分,收视率破3,成为名副其实收视口碑双赢的“神剧”,更是引起外国观众的热捧和追剧模式,网络播放量早早突破10亿次。
记者发现,目前在许多网络平台与社交媒体上都有不少网友发布关于《人民的名义》全剧资源包,吸引了大量网友的跟帖与购买。

公开资料显示,《人民的名义》投资约为1亿元,并曾一度面临融资难、资金短缺的情况。导演李路曾对外表示,由于担心风险及尺度问题,前后超过50家投资方最后没有参与投资,且其中还有已经签约,但仍选择毁约退出的投资方,致使去年大年初三该电视剧开机时,还差2000万元的资金缺口。最终,嘉会文化、弘道影业、上海利达影业、北京正和顺影业等五家初涉电视剧行业的公司,成为该电视剧的新投资方。
据悉,《人民的名义》五年内的台、网播出权与分销权由湖南卫视以2.2亿元买断,之后聚力(PPTV)以近2亿元的价格购得了该剧的网络播出权及分销权,并分销给爱奇艺、腾讯视频、芒果TV、搜狐视频等网络平台。
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对媒体表示,盗版资源在网络的传播,不仅影响影视剧的收视和播放量,对网络版权方更是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。

纵观近几年的影视行业,盗版是个避不开的话题。
据报道,2016年末,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秘书长刘政操曾披露,根据测算,网络视频盗版引发的直接损失为21.0亿元,间接损失高达130.3亿元,合计151.3亿元;盗版引发的损失已超过行业市场规模的35%,其数额超过“广告+视频增值”收入的50%。
据记者了解,此前,《最好的我们》在第一集上线当晚,网上就流出了《最好的我们》1-12集未上线的资源,随后这些资源在微信、朋友圈流传,爱奇艺迅速反应,第一时间发布维权声明,介入调查追责。而大火IP剧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》也曾遭遇部分尚未做完后期制作的片源在网络流传。
泰和泰(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阳表示,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在2011年印发的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中显示,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美术、摄影、录像作品、录音录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“其他严重情节”: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;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(部)以上的;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;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,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;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前项规定标准,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。
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,有“其他严重情节”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同时,司阳告诉记者,著作权人在受到他人侵犯时,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保护,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其申请(也可依职权)给予侵权人行政处罚。但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管理的范围较窄,仅适用于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第47条规定的八种内容。如果当事人不服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,则可以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起诉。对那些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经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,著作权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报案或控告,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,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

目前,网上流传的部分链接已经失效,无法打开和观看,但仍有不少链接可以观看。对于片方来说,由于泄露面非常广,打击盗版需要一定时间,最终对电视剧会造成多大伤害,实际上很难评估。